我推。
兽的肉块从树顶上飞出,烧焦在高山上的树木上。野兽倒在地上,从胸部到背部的大洞里掉出了内脏。我嘴里呼出的云朵覆盖着野兽的尸体,我凝视着野兽死去的眼睛。一颗美丽的水晶红宝石反映出头顶上的天空。我取回了家族的伟大剑,仍然难以置信。这就是我现在的生活。血肉弄脏了我的斗篷,寒冷让我浑身发抖。但是我从未如此幸福过。我是一个格雷斯通。
一个想法闪过脑海,让我露出了笑容。从未杀戮过动物。这是第一次尝试一切。
查尔斯
他的风度很特别,感觉他总是在匆忙中。他有时会用隐晦的方式谈论未来的日子。也许这就是贵族的样子。他们说金钱能让人做出古怪的事情。但是,他与其他格雷斯通家族的人不同。我没有感受到贪婪。他有一个目标。日夜训练,阅读比我一生中读过的还要多。这让我感到害怕。是什么样的东西能够改变一个人如此之大?让他愿意独自杀死怪物。我很害怕。我不耐烦地等在马车旁边。他告诉我相信他。但是我为他感到害怕。
我听到脚步踩在雪上,我开始奔跑起来。
“恩典!你的恩典!”
“闭嘴,伙计,你的话在伤害我的耳朵,”塔里恩笑着说,他从头到脚都被血覆盖。我绝对恐惧地冲向他。
哈哈哈,冷静下来,大块头。这不是我的血。除了背部疼痛,我很好。他用温柔的眼睛看着我。“谢谢你。留下。”
当然,陛下。我是您的仆人。但我不相信。
我明白了……顺便问一下,你能帮忙吗?我的手臂有点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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