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26个财政领域在内的法案在下议院通过后,无须再经过上议院的同意。」
「果然,焦点又是在提名权和财政权上......」
都是核心要害问题。
候选人提名权自不必说,财政权同样是内阁行政权力的核心,举个最简单的例子,公学的主要经费来源之一——年度财政拨款。
罗伊记得在上一版《国会法》中,对于财政类法案的表述意还是「上议院是拥有两次为期一个月的驳回权,第三次才必须同意」。
现在直接成了「无须经上议院同意」了。
她「哗啦」翻到最后一页。
是这本《国会改革法案》在此前下议院的意见征集结果,法案以850票支持、32票弃权、2票反对的形式被通过初审。
不考虑站在工厂主后面的特巡厅,另一半代表指引学派的中产及平民议员也几乎一边倒了。
现在的下一步,是递交上议院征集意见,最后,像这种重要的核心议案,还要通过「联席会议」才能正式决定。
理论上说,每位议员都有可能改变自己的意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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